live house并不大,人也不多,二十多个人加上她们六个学生,看着台上风格各异的几个二十多岁的男男女女,演奏了几首摇滚,动漫的歌曲,中途还换了一次人,演唱了几首温情粤语歌。
哇,乐队原来这么棒啊!唱了好几首我喜欢的歌!
嘿嘿,那个拿着吉他的主唱是我的亲哥!不过我也是第一次看他们演出。
这些都是你哥的朋友么?
演奏的是我哥的大学同学,其他的人是别的大学的学生,这是他们社团的活动!
大学生活真不错啊哈哈哈哈。
公孙晴香听着旁边同学的说话,看着主唱拿着的吉他,发呆。
一直挨着公孙晴香的朝夕发现了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台上,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。
香香?你怎么了?看呆了?
......公孙晴香回神,看她一眼,又继续盯着吉他,我在看吉他。
哦?吉他有什么好看的啊?
朝夕着实是有点不懂了。
...我喜欢。
听到这个回答的朝夕哭笑不得,总感觉她在呛自己。
台上的几个人结束了演奏,下来和朋友们说笑着。
...我喜欢吉他那种不拘束的感觉,什么风格的音乐都可以演奏。
啊?竟然给自己解释了...
不对,我和你说这么多干嘛...公孙晴香突然反应过来,嫌弃的看了一眼瞪着眼睛看自己的朝夕,对着旁边的同学问道,那个和吉他长得差不多的是什么啊?
诶...我也不知道啊?你们知道么?
几个人摇了摇头。
那个是贝斯哦。
朝夕笑着回答道。
虽然长得像吉他,但和吉他不同,贝斯在乐队里负责基础节奏,声音很低沉。
公孙晴香和其他几个同学同时诧异的看向朝夕。
朝夕!你竟然还懂这些!
哇塞,你好厉害啊!
哈哈哈哈。
朝夕被她们看的有点害羞了,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。
小妹妹,你是又在学贝斯么?我听见你们的对话了。
是台上演奏贝斯的那个女生。
嗯,不过我才刚学没多久。
哈哈哈,贝斯是乐队里很重要的乐器,你加油哦,很少有人喜欢学贝斯的。
谢谢你,我很喜欢贝斯的声音,给人一种很沉稳内敛的感觉,我会坚持下去的。
公孙晴香看着朝夕与大她们十岁的姐姐交流着喜欢的乐器,那种眼中迸发出光彩的样子,突然觉得这个臭小鬼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。
当然,仅限于音乐这方面。
晚上回家的时候,众人得知她们两个人的家是在一个方向的,四个同学就让她们搭个伴,注意安全。
公孙晴香只能点头同意了,不同意也没办法,毕竟朝夕的家就是这个方向,总不能不让她走这条路。
香香,我们认识这么久了,互换一下qq好不好嘛?
什么这么久了,才几个小时吧!
哪有,我们上学期不就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嘛?
...知道名字就算认识了?你脸可真大。
没有啊,你看我的脸,很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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