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相公 - 汴梁时月 第三百三十七章 情报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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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礼:宋初设太常寺礼院。真宗又设礼仪院,主礼仪事。礼委派“判礼事”一员,掌科举,奏补太庙斋郎等事。,撤销太常礼院,其职权划归礼。礼设尚书、侍郎各一员,郎、员外郎各一员。礼设祠、主客、膳司。掌礼乐、祭祀、朝、宴享、学校、科举政令。



    兵:宋初设枢密院,掌军事政令,武臣铨选则归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,兵皇帝仪仗、卤簿、武举、义勇弓箭等事,委“判兵事”一员。设兵尚书、侍郎各一员,职方、驾、库司郎、员外郎各一员,职权略有扩,主民兵、弓、厢军、蕃兵、剩员,武士校试武艺,及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。



    刑:宋初刑司法机构一,主全国刑政,并审复理寺所定辟案。太宗,创设审刑院,将刑审复权拨归审刑院,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司法机构。,撤销审刑院及纠察京刑狱司,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,从此,刑职权为扩,主全国刑法、狱讼、奏谳、赦宥、叙复等事。设刑尚书一员,侍郎员;郎和员外郎,员,都官、、司门等司各一员。和员外郎,又左、右厅,厅各员,左厅掌详复,右厅掌叙雪。



    工:宋初设“判工事”一员,所属屯田、虞职权全被划归“司”,工职权宗官制改革撤销“司”,工才恢复职权。设工尚书、侍郎各一员,和屯田、虞司郎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全国城郭、室、舟车、械、钱币、河渠等政令。南宋,将军监和都监并归工,工职权就更为扩了。工还兼所和思院;还设立制造御前军所,委员和提辖、监造官各若员,负责制造武思院负责制造银、犀玉等,设提辖官一员、监官员。



    北宋前期最财政机构,号称“计省”。唐末税法混,田赋、丁税无法维持费用,国家财政收依靠盐铁和度支。宗始设盐铁、度支和司”,宋初沿职权全国各贡赋和国家财政。司使,其权位执政无殊,号称“计”。



    国初沿制,置使国计,应方贡赋,朝廷预,一归司,通盐铁、度支、,号曰“计省”,位亚执政,目为“



    计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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