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十五年 - 第1239章 王在法xia之帝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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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此,特设立宪法最院,由资法官组成,一共,专门判决宪法和理皇帝有关

    

    皇帝违法,最法院判决,皇帝听听,阁和有司,都得遵照法院判决,皇帝旨意。

    也就,皇帝旨意,抗拒条。

    一次律法修改,正式确定了皇帝政、司法放权,确定了首辅治国,皇帝提首辅次辅,都察院规范,若首辅有失,皇帝撤换,亦需督察院支持。

    司法,无论皇帝或者首辅,都涉。

    首辅涉司法,法院判决,首辅立刻台,接受调查,等都察院表决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事,皇帝,皇亲勋贵亦冲击,,连皇权都为所为了,何况,隆武帝诏成立“都察院”,简称“院”,院和都察院列,由皇室宗亲、勋贵代和退休官所组成,一共九称御史,称参议。

    参议非考试,非世袭,其额皇亲、勋贵公推,推,最届。

    剩一,由德、资历完整、没有阁,或者阁退官担

    事务和法律,都察院外,院亦通过,否则也作数

    从此,皇亲勋贵养猪,也国家治理了。

    ,因为成为了参议,各参议员也接受社和舆论监督,使权力外,亦担起了

    院,都察院简称院。

    首辅决策案,都需表决,取得支援,预算和法律修改,乃国家策,院都支持,首辅撤案,台。

    表决结协商、缓冲期,其间正方服,次表决,谁也服谁,则由皇帝介裁决。

    院首为永朱慈炤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犯法,庶民罪。亦有法。圣竟然实现当代!”

    “陛,古往来第一圣也!”

    经七黄宗羲,慨无拜。

    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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